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

古川:人人都是纳税人——推荐《追问“阳光财政”——2009公民税收手册》

文章来源:《公民》月刊 更新时间:12/15/2009

今年早些时候,笔者被国安人员问话。当时,笔者表示,作为一名纳税人,有权利对中共当局提出批评。对此,国安人员却反问我,你是纳税人吗?我当即理直气壮的说,我当然是纳税人,我每年都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无论是我本人,还是国安人员,当时没有搞清楚的是:无论是否交了个人所得税,我们都是纳税人。也就是说,人人都是纳税人。对此,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曾经在2006年写过一篇题为《我们到底交了多少税?》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写道:“事实上任何一样消费,不管是在超级市场买东西,还是用电交电费,打电话交话费,里面统统都有税。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国外一般把价和税分开,居民花的钱里多少是价,多少是税,都很清楚。而在我国,有意无意地把价和税混在一起,所以大家搞不清自己交了多少税。党和政府的一切开支都是由大家所交的税款维持的,所以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话不是光说说而已,而是货真价实的。”

既然人人都是纳税人。那么,我们是如何成为纳税人的呢?对此,有人根据中国税率计算出的一些日用商品中的含税份额:

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

你去餐馆吃饭,最后结账时不论多少,餐费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

每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

如果你吸烟,每包烟8元,其中大约4.70元是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

你去理发店理发,费用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

你花100元买了一件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城建税;

如果花100元买一瓶化妆品,其中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还包含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

上面这些缴税数据就是《追问“阳光财政”——2009公民税收手册》记载的“税的常识”,也是“税收的真相”。正是为了“普及常识,追寻真相”,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于2009年11月,推出了《追问“阳光财政”——2009公民税收手册》。这是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继2007、2008年公民税收手册之后,第三次推出的公民税收手册。

这本书揭示的“税收的真相”之一,就是前面提到的“人人都是纳税人”。对此,本书这么叙述:“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哪怕是乞丐,只要有购买行为,就免不了交税。此外,人们在生活中的其他场合也可能交税,例如,当你的工资收入超出一定标准,要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买车,要交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如果你买房、卖房,要交相关的契税、印花税,也可能交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如果你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税赋就更多。可以说,在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个角落,税收无处不在,人人都是纳税人。”

在这本书中:还有一个《阿宏生活一天的税费》的虚拟故事,记载一个工薪族从起床到睡觉平时一天缴纳的税费,“这一天,阿宏一共缴纳了321.62元税费,其中直接纳税112元。这一天,阿宏的开销是803.8元,其中包含209.62元的税费,占消费额的26%.”这个故事又进一步揭示了“人人都是纳税人”。

实际上,这本书还列出目前征收的20多种“法定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企所得税、个人呢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除了上面这些“明税”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暗税”,如超计划生育罚款。据统计,超计划生育罚款高达某些乡镇财政收入的一半左右。而北京市城管队拥有的“合法”罚款权竟多达285项。

为此,这本书还从“净税”的角度分析出中国的税负水平:“从政府收费繁多、花销巨大并且公共福利薄弱,税收制造特权,却很少用于福利方面来看,中国被《福布斯》杂志多次列为‘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的前几名,反映的恰恰是社会净税水平较高的现实。”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这就涉及本书揭示出的另外两个“真相”,即“无代表权不纳税”与“法律是税收的基础”。正因为不知道这两个“真相”存在,导致作为纳税人的权利缺失。为此,就需要“人人都是纳税人”的我们,利用这两个“真相”去争取“纳税人权利”。

■《追问“阳光财政”——2009公民税收手册》,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2009年11月出品。本书的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transition.org.cn/public/shuiquan09.doc.

2009年9月9日星期三

古川:中国维权运动时代的兴起

文章来源:中时集团《旺报》文化副刊 更新时间:9/9/2009

两岸60年


中国维权运动时代的兴起

■古川(独立评论人)



2003年,中国大陆先后发生了震动海内外的孙志刚事件、孙大午事件、李思怡事件、杜导斌事件等一系列维权事件,因此许多学者把这一年看作是中国进入维权运动时代的标志。比如,著名宪政学者秋风和王怡,在这一年的《中国新闻周刊》年终特刊中,将这一年称为“新民权运动元年”;旅居海外的学者陈奎德,也把这一年称为“民权年”。

新民权运动元年

实际上,维权运动时代并不是从2003年开始的,而是从1998年开始的。1998年10月,维权人士黄琦在成都创立了“天网”寻人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家专门维权的组织,这应该是中国进入维权运动时代之标志。这样看来,2003年只能说是维权运动开始大规模兴起并进入了媒体的视野。

那么,何谓维权运动呢?被称为“自由的百科全书”之维基百科的定义是:指中国公民“透过游行、法律控诉及媒体曝光等,挑战政府或大企业的权限,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说民主运动时代的主角是知识分子的话,那么维权运动时代的主角就是普通公民。这样的“公民”,可能是一个农民,一个工人,一个记者,一个医生。按照他们的职业与行业可以分为:业主维权、工人维权、农民维权、民办教师维权、学生维权、网民维权、农民工维权、知识分子维权、退伍军人维权、出租车司机维权、强制拆迁户维权,甚至还出现警察维权、城管维权。可以说,维权主体已经遍及中国的各行各业,即每一个行业与职业都存在维权主体。

如果说民主运动时代的诉求是“政治权利”的话,那么维权运动时代的诉求就是“公民权利”。而这样的“公民权利”,可能涉及到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也可能涉及到工作权利,教育权利;甚至可能涉及到住房权利,土地权利。

自1998年以来,中国大陆每年都要发生数万起的维权事件。十年累计起来,这样的维权事件至少有几十万起。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维权事件的就有:强割阑尾事件、周国聪事件、刘荻事件、杜导斌事件、孙志刚事件、孙大午事件、李思怡事件、黄静事件、高莺莺事件、乙肝维权事件、南都事件、“冰点”事件、新京报事件、陈光诚事件、高智晟事件、重庆“钉子户”事件、彭水亲中飞事件、厦门PX事件、瓮安事件、杨佳事件、重庆出租车事件、灵宝王帅事件、胡斌飚车事件、邓玉娇事件、李蕊蕊事件……

在这些维权事件中,维权人士采用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有发表抗议文章,联合签名抗议,游行示威,散发传单、绝食,聘请律师通过法院起诉,调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国际媒体进行追踪报道,引起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社会以及联合国的关注,呼吁中共最高当局以及中共元老的支持等。

维权跨界行动

经过近十年来的艰难探索,中国的维权运动已经形成基本模式:先由当事人发起,随后由维权人士或志愿者、律师、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国际媒体)、公共知识分子四个方面进行跨界行动。

如果在百度(www.baidu.com)搜索“维权运动”,其结果为“找到相关网页约212,000篇”;而在谷歌(www.google.com)搜索“维权运动”,其结果则为“获得大约3,120,000条查询结果”。网络通常是社会状况的反映,从这个搜索结果也可以发现,“维权运动”在中国的兴盛。

为什么中国维权运动能够兴起?这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中共当局对公民权利日益加剧的肆意与普遍侵害。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当局走权贵路线,集权于官,与民争利,垄断资源,强取豪夺。其结果是权贵集团成员滥用公权,滥施暴力,横征暴敛,举家暴富。而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大众的切身利益则受到严重侵害,住房被强拆,土地被强征,财产被强夺,自由被强暴。正是对这种侵害行为的反抗,才出现轰轰烈烈的维权运动。

除了这个原因之外,还有近三十年来自由主义思想的广泛传播,启蒙了民众的权利思想;《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个体、群体和社会机构在促进与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宣言》(简称《人权维护者宣言》或《人权捍卫者宣言》)等国际人权知识与条约在国内传播,为维权运动提供了国际法保障;“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款入宪,为维权运动提供国内法保障;国际舆论的压力以及国际人权组织的援助,为维权运动提供了道义支持;网络、手机等新技术的兴起,为维权运动提供有力武器;大众化媒体的兴起,为维权运动提供舆论支持;独立经济力量的出现,为维权运动提供了物质保障;而维权律师群体和国内人权组织的出现,则为维权运动提供了有力支持。正是这些原因的共同作用,才推动了中国维权运动时代的到来。

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

古川:清华“鸟人姚遥” 我们与你根本对立

作者:古川 文章来源:纵览中国 更新时间:5/25/2009

2009年4月22日,姚遥在致姚遥的信中表示:“虽然我们名字一个字都不差,居然岁数也相同,只是,我们在观念上是完全对立的。”在我看来,这是很好玩的事情。虽然两人都叫姚遥,都出生在1983年。然而,两个姚遥却根本不同。

前一个姚遥,是体制外自由主义学者,著名选举专家姚立法的儿子,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而后一个姚遥,则是体制内民族主义学者,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硕士。一个体制外,一个体制内;一个自由主义,一个民族主义;决定了他们之间的根本不同。

前一个姚遥,是《公民社会评论》的发起人之一,姑且称为“公民姚遥”。后一个姚遥,自称为“鸟巢一代”,姑且称为“鸟人姚遥”。本来,他们毫不相干。可是,却因为一本2009年3月出版的《少年中国》,让“公民姚遥”与“鸟人姚遥”扯上关系。

“草泥马”对“鸟巢”

“鸟人姚遥”的《少年中国》,其副标题还叫“‘鸟巢一代’解读2008年中国与世界”。作者把八零后称为“鸟巢一代”。实际上,我与“公民姚遥”都是八零后,但我们都不愿意被称为“鸟巢一代”,更愿意被称为“草泥马一代”。

首先,“鸟巢”就不是好东西。因为“鸟”有骂人的意思,民间经常用“鸟人”骂人,所以把一个国家体育馆建成“鸟巢”的模样,而且称为“鸟巢”,就是对全体国民的辱骂。而且,“鸟巢”会让人联想到生殖器,联想到“被强奸”。

提到“鸟巢”,不得不提到“鸟”,这里的“鸟”不是普通的“鸟”,而是一只“和谐鸟”。它出生于2004年9月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在这次会上,中共党魁胡锦涛提出“和谐社会”。此后,“和谐社会”被“草泥马”为“和谐鸟”。

然而,这只“和谐鸟”不仅做了一个“鸟巢”,而且还产下一个“鸟蛋”,长出一个“鸟头”,穿着一个“大裤衩”。因为,国家大剧院被“草泥马”为“鸟蛋”,盘古大观被“草泥马”为“鸟头”,中央电视台之“智窗”被“草泥马”为“大裤衩”。

无论是“鸟蛋”、“鸟头”,还是“鸟巢”,都与“鸟”有关,都有辱骂与强奸的意味。而“大裤衩”,可以联想到中央电视台每天之强奸民意。只不过,以前是私下的“强奸”,现在“大裤衩”一穿,就变成公开的“强奸”。因此,无论是“鸟蛋”、“鸟头”、“鸟巢”,还是“大裤衩”,都有公开向民众耍流氓的意味。

其次,我不喜欢“奥运”。提到“鸟巢”就要提到“奥运”。在我看来,这场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假大空”的奥运会,与1936年法西斯德国的奥运会一样。对此,我曾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芝加哥大学时的同事、研究梁漱溟的艾恺(Guy Salvatore Alitto)教授讨论过。他告诉我,“有德国人抱怨这次的开幕式彷彿柏林奥运会重现眼前”。

而且,奥运之前及其间,发生大量侵犯人权的事件,如关注爱滋病的人权捍卫者胡佳被判刑。为此,国际人权组织曾发起过一场“要人权,不要奥运”的运动。更为荒唐的是,中共当局为了避免国际社会的批评,曾在北京划出紫竹院公园、日坛公园、世界公园作为“游行示威公园”。为了发出抗议声音以及检验中共当局的诚意,对此提出游行申请的就有七十多件。然而,中共当局却一件也未批准,致使“游行示威公园”成为摆设。

更何况,奥运之前,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南方雪灾、火车相撞、拉萨抗暴、汶川地震、杨佳抗暴等事件。特别是汶川地震,天灾与人祸加在一起,导致近十万人丧生,其中将近一半是因“豆腐渣”工程而死亡的学生。

在“家天下”时代,发生地震就意味着上天示警,皇帝通常会下“罪己诏”。然而,现在的“党天下”时代,不仅不罪己,还不惜一切代价的举办奥运。甚至,直到现在地震已经过去一年,中共当局却还依然拒绝公布真实的地震死亡学生名单,毫无悲天悯人之情。

正因为如此,我与“公民姚遥”一样,不喜欢被称为“鸟巢一代”。不愿意这样称呼的“八零后”,肯定还有很多很多。我想,被李昕艾女士在《漏网之鱼:荒芜世界里的甘露——1976-1989那些青年》(http://zaiyezhimin.bokee.com/6034209.html)中列入的“八零后”们,肯定不愿意被称为“鸟巢一代”,而更愿意被称为“草泥马一代”。

“公民”对“鸟人”

因为这些“八零后”,已经排除身体里的“狼奶”、“毒奶”,与“公民姚遥”一样,愿意做一个正常的“公民”。

在“鸟人姚遥”的《少年中国》里,没有一点“公民”的精神。它只是步王小东、宋强等民族主义者的《中国不高兴》之后尘,只是“粪青式”的叫嚣。对此,“公民姚遥”在其标题叫《“鸟巢”里出来的不都是“鸟人”》的信中说:“《少年中国》类似于新闻联播、《人民日报》以及《环球时报》三者的相加”。

这可以理解,因为看一下“鸟人姚遥”的履历,就可以知道他没有经过排除身体里的“狼奶”、“毒奶”的过程。再加上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遇到的又是李希光这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教授。李希光在美国时,大讲特讲新闻自由;而在大陆,却大讲特讲要新闻控制。

有这样的教授做导师,当然教出的学生,也只能跟着他嚎叫“西方妖魔化中国”的腔调。比如,“鸟人姚遥”在《结束语》中说:“遗憾的是,这些有关中国的新闻报道,大部分都是充满误解或者偏于负面的。”

说到“偏于负面”,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西方媒体不是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共当局的喉舌与宣传机器,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为中共当局歌功颂德。学新闻传播的“鸟人姚遥”,可能已经忘记媒体的一大职责就是“扒粪”与“挑刺”。

此外,“鸟人姚遥”在《少年中国》中把现在的中国称为“少年中国”,认为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2008年,一个繁荣与自信的‘新新中国’呈现在世界面前。”

实际上,提到“少年中国”就不能不提到梁启超。1901年,梁启超写出《少年中国说》,呼唤“少年中国”。梁启超疾呼:“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根据梁启超此后对“新民”精神的鼓吹,他心中的少年必须是“新民”,也就是必须要有自由、权利、自治、自尊的思想。用今天的话说来说,就是要有“公民”精神。然而,“鸟人姚遥”却只是借用了梁启超“少年中国”字面意思,而没有理解其精神,生搬硬套地栽在今天这个极权中国身上,实在荒唐可笑。

“鸟人姚遥”还说现在是“新新中国”。实际上,“新中国”一词最早也是由梁启超提出并鼓吹的。早在1902年11月,梁启超就写出《新中国未来记》。他心目中的“新中国”,当然是一个民主、自由、宪政的中国,绝不是一个无自由、无民主、无宪政的极权中国。

虽然,中共当局把1949年称为“新中国”,实际上名不副实。不仅不新,甚至连清末都不如。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新新中国”之说。

具体对于这三十改革开放的评价,笔者和“公民姚遥”等人一起写了一部《改革之死》。笔者写了传媒部分,“公民姚遥”写了世道部分。这部书早在2008年12月就已经由香港夏菲尔出版有限公司出版。在笔者们看来,根本就不存在“改革”,如果硬要说有“改革”的话,也只存在于20世纪八十年代,“六四”以后改革就已经死了。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向“鸟人姚遥”提一下1989年的“六四”事件。在我看来,近30年来,没有一个事件,能够像“六四”一样影响深远。它已经成为中国人心中的伤口。虽然马上就已经二十周年了,可是,直到今天,这个伤口依然没有愈合的可能,仍在不断滴血。

也许,由于“鸟人姚遥”喝过的“狼奶”、“毒奶”太多,甚至有可能不知道“六四”。如果这样的话,我都会为你感到羞耻。因为“六四”的重要性,不知要超过你《少年中国》所鼓吹的“奥运”重要多少倍。

“鸟人姚遥”:我说了这么多,其实最想说的是,我与你根本不同。我是“公民”,你是“鸟人”。你不仅是“鸟人”,而且是体制内的“鸟人”,甚至还是官员式的“鸟人”。这可以从你的介绍中得到证实:“2006年起参与全国政府发言人培训项目,是国家行政学院‘厅局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以及‘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的授课团队成员。”

所以,你能站在中共当局的立场,站在你官员的身份,说出下面这样的话:“2008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多起大规模群体性暴力事件,让我们看到了在复杂利益冲突面前某些群众的理智丧失与精神崩溃。”

本来,发生大规模群体事件原因,不在群众,只在官员。也就是说,世上只有“刁官”,没有“刁民”。然而,你不但不去谴责与你一样身份的人,还把板子打在群众身上,说他们“理智丧失与精神崩溃”。

不过,这我可以理解,因为你的屁股决定脑袋。因为,你要依靠这些官员。他们向你提供金钱,你就培训他们如何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对待群众与记者。你们只是各取所需罢了。

我也知道,你不是普通的官员式“鸟人”,而且还是一个重要的官员式“鸟人”。能够得到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为你作序,可以说很牛逼。不过,别忘了,再牛逼的“鸟人”依然是“鸟人”。

(作者曾任博客中国主编、总编助理,《先锋国家历史》杂志记者,“后改革”理论力著——《改革之死》的作者之一。)